关于申报 2012 年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6浏览次数:1417

校内相关单位

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设立的2012 年度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现已经正式启动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范围(项目指南)

1.外国文学研究

2.语言学研究

3.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

4.外国语言文学教学研究

5.双语词典编撰研究

二、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

2.重点项目

3.一般项目

6.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7.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

8.教师发展研究

9.多媒体、网络教学研究

4.专题项目

5.青年项目

经费预算重大的可以按照5万,重点的按照3万,一般、专项和青年的按照1-2万预算。

三、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者,应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大和重点项目者,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2.申请人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无法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申请人每年仅限申报一个项目,之前申请获批但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40 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四、项目管理机构

本项目管理机构为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机构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理办公室)。

五、项目评审

1.资格审查。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评。

2.初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评。

3.会议评审。会议评审主要讨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对初评通过项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立项。

4.复核审批。管理办公室对初评和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六、项目中期评估、结项

1.通过项目评审的,管理办公室向项目申请人发出《立项通知书》,正式立项时间以《立项通知书》发出之日的下个月 日算起。

2.实行项目中期评估制度。

3.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须经结项鉴定组鉴定方可结项。

鉴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未通过

七、项目经费发放

立项项目根据其类别、规模、学术价值等,享受相应的资金资助。

经费分两次发放,签订项目书后发放经费总额的 60%,其余 40%经费在中期评审通过后再发放。

八、项目成果

1.以专著形式结项且鉴定为优秀的项目,外教社择优出版。

2.以论文形式结项且鉴定为优秀的项目,外教社向相关外语类期刊推荐发表,或以论文集的形式结集出版。

3.外教社定期举办优秀课题项目的评奖活动。

九、项目截止时间

本校申请者务必于 月 26 日(周二)下午 时前将《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二份送至校社科处以便办理学校签章事宜,同时发送电子版到 wkc@hfut.edu.cn  可登录qq网上的工大社科科研信息群,在“群共享”   

         栏目内下载《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申请书》,也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

联系人:王荣钊 电话 2901118

地点:校学术会议中心三楼 302 

社科办

2012 年 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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